Saturday 8 November 2008

在网愿为部落客

部落酋长和仆人、巫师及木雕收藏品


  

  遇见学生时代的语文老师。

  老师:“还有写作吗?”

  学生:“在写部落格。”

  老师:“要写有钱的,投稿呀!


  投稿有稿费,写部落格却连小费也没有。不过,创建一个部落格很过瘾。

  在部落中,自己是酋长,是守卫,是人民;可以自在地做回自己,讲自己要讲的话,写自己想写的东西。在这个没有绝对自由的现实世界中,享受一些的自由。


  亲爱的老师,感谢您的教导,我还是和以前一样享受写作。

  往后,我可能会继续投稿。

  眼前,我还是选择驻守自己的部落,享受当酋长、当守卫、当人民的乐趣。


  

6 comments:

musica said...

在此感谢光临和支持我的部落的稀客,常客,博客。

wuyahong said...

何必“客”气,
只要有好文章,
一定有人来作客。

jiubo said...

部落格是言论自由的好地方。
放心自弹自唱,你爱看不看请便,这就是它的一大好处。
您形容为部落格酋长一点没错。你的园地你最大嘛!

musica said...

来者为客,
以文代酒,
小小敬意。

ciern615 said...

小妹初次到访 原来无声之声是自己的声音
而不是 Music 喜欢你的声音 喜欢你特别的脑袋 很开心认识你:)

部落格只是一个记录我生活的地方 时起时落 也都是成长
欢迎走进我生活里:)
http://ciern.blogspot.com

musica said...

ci ern 您好!

这里,
有时无声,
有时有声。

高兴您也喜欢这里的声音。